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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1日 星期五

殘忍!中國古代處罰「淫女」刑具 (4P)

本帖最後由 wer3399 於 2013-6-20 03:12 PM 編輯




據曆史記載,木驢有許多種樣式,大致可因當地的制造工藝水平高低,分為繁簡兩種。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征驢的器官,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




木驢又稱刺馬,婦女犯「淫罪」,則半赤裸下身綁坐木驢上釘尖,插入女人下身,遊街示眾,極其殘忍。





女犯被判剮以後,就把她全身衣褲剝光,把她強按在木驢上,關鍵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進女犯下身。女犯負痛,當然要掙紮,所以還要用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遊街。遊街隊伍的前面,敲著破鼓、破鑼,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鑼,絕不是沒有好鑼好鼓,而是一定要和縣太爺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別。





在遊街的過程中,還要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寫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後背,要她高喊:「我是謀殺親夫的淫婦,大家來看我的下場!」這是中國傳統酷刑中,專門用來對付「紅杏出牆」又加「謀殺親夫」的婦女的。充分體現了男權社會、夫權社會對「不守婦道」女性的殘酷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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