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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1日 星期五

愛嘗鮮 大老闆交換包養妹

本帖最後由 sins168 於 2013-6-19 04:12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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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富商包養的 Joy說,被包養並不自由,得隨傳隨到。


【新聞主題】:[愛嘗鮮 大老闆交換包養妹][蘋果日報][2013年6月19日]【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發布日期】:2013年6月19日
【新聞內容】:
砸錢尋歡
《蘋果》記者佯裝女大生赴包養飯局,騎士堡董事長蔡政雄侃侃而談現在老闆們靠交換包養對象保持新鮮感,也不必花時間跑酒店或參加飯局挑小姐。《蘋果》找到被包養的女生,有人證實老闆間交流包養對象的情形的確存在。
給錢還大方送房
二十五歲、皮膚白皙的冰冰,原本在酒店上班,靠著姣好外表找到現在的老闆包養,每月包養費十多萬元,她坦率地說:「老闆找妳當然不會想談心,還不就是想做(愛),技巧好、能滿足需求,才能綁住對方。」「但畢竟久了兩人都會膩,有的老闆會幫女生找下個對象,也有女生會把老闆介紹給姊妹淘。」 
身材、相貌出眾的Joy當過酒店妹和高級應召女,三十多歲,但保養得宜,被包養不只一次,現在的富商男友每月給她二十萬元生活費;她說,先前的「老闆」還送過她房子。Joy坦言,被包養並不自由,除得隨傳隨到,最無奈地是須佯裝快樂,服侍整夜玩性遊戲的男友。 
「花瓶無權說不」
女大生文文家境小康,但認為「打工賺得太慢」,透過朋友介紹,在飯局認識包養她的老闆,每月拿五到十萬元。文文說,被包養就是「只能當一個美麗的花瓶,沒有說不的權利。」
兩性作家林萃芬指出,老闆交換包養對象,一方面是覺得風險較低,另方面是把女生當成豢養對象,隨意可轉送他人。而女生被包養就是換取物質需求,有人會合理化這是男女朋友關係,事實上卻無法獲得愛情中的平等及尊重,長期下來會心態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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